新加坡(SG) 海关监管变更

发布时间:2023-02-15    点击292

尊敬的客户

     您好!

影响:海关法规更新(电子商务平台)

细节:自2023年1月1日起,新加坡税务局将要求电子商务平台(称为海外供应商?OVR)向新加坡的私人消费者销售和发货(这仅适用于每年超过100万新元的全球销售额和每年向新加坡销售超过10万新元的低值货物)

1、 申请海外供应商新加坡商品及服务税(GST)注册号

2、 在购买点对符合条件的低值商品(最高400新元)征收GST

3、 定期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并支付GST申报表

 

阿拉伯联合酋长国(AE)

海关监管变更

 

影响:海关法规更新

细节:海关条例更新

- 2023年1月1日起,从世界其他地区运往迪拜的De Minimis价值将从1000迪拉姆降至300迪拉姆

- 所有到迪拜的B2B、B2C和C2C进口货物,如果申报价值超过300迪拉姆,将接受正式进口清关,并可能需要缴纳进口关税(取决于货物类型/HS代码)

- 从世界其他地区运往阿布扎比的货物不受影响,将保持在1000迪拉姆


世鑫达国际

2023.02.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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